文旅部:關于開展2025年度 全國美術館優(yōu)秀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中國工藝美術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館):
為進一步推動全國美術館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建設,提高服務水平,促進美術館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文化和旅游部將于近期開展2025年度全國美術館優(yōu)秀項目評選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4年1月1日前開館運行且常年向公眾開放的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含美術博物館、展覽館、美術名家紀念館等)和民營美術館均可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要求
1.申報項目分為展覽和公共教育兩種類型,須為各美術館自主策劃并在2025年內(nèi)完成。同一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兩種類型。
2.國家重點美術館須分別申報兩種類型項目,每館限報不超過2個展覽項目和1個公共教育項目。其中展覽項目展期不少于30天。
3.非國家重點美術館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項目類型,每館限報不超過1個展覽項目和1個公共教育項目。其中展覽項目展期不少于15天。
4.鼓勵各美術館申報學術專題展覽和基于本館藏品或本地區(qū)美術資源舉辦的線上、線下展覽以及長期性、系列性公共教育項目。
5.已入選2025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2025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的項目,以及文化和旅游部作為主辦單位或支持單位的項目不得申報本項目。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書;
2.申報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或證書復印件,民營美術館須提供民辦非企業(yè)資質證明;
3.申報展覽項目須提供已出版的畫冊或參展作品圖錄;
4.申報展覽項目須提供數(shù)字化展示情況,如開設了線上展示平臺,還應提供平臺建設情況及實施效果材料;
5.其他可以佐證項目實施情況的材料,如現(xiàn)場圖片、線上活動效果、新聞宣傳、學術研究文集及觀眾評價等。
三、申報程序
各省(區(qū)、市)(包括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下同)文化和旅游廳(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組織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符合條件的美術館參與申報。
(一)美術館按照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書和相關申報材料,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二)各省(區(qū)、市)文化和旅游廳(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應對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美術館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填寫明確的審核和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統(tǒng)一報送。
(三)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所屬美術館可直接申報。
四、申報時間
請于2026年3月8日前(以當?shù)丶某鲟]戳為準)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指定地址,郵件封面請注明“2025年度全國美術館優(yōu)秀項目評選申報材料”字樣。請將電子版材料存入U盤一并報送。
五、評選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經(jīng)文化和旅游部審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后,由文化和旅游部根據(jù)公示情況公布評選結果、優(yōu)秀組織單位名單并頒發(fā)證書。
各美術館須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參評資格。
六、聯(lián)系方式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54號中國美術報社
收件人:楊公白 18611863468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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