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關于推薦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我部將于近期開展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與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著眼于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實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回應現實需求,深入調查研究,加強戰略思考,開展前瞻性、對策性應用研究,促進研究成果向實踐轉化,有效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項目選題及要求
(一)項目選題
經選題征集、論證,結合文化和旅游發展重點工作任務,確定了28個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見附件1)。申報人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勢,確定對應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選題的文字表述可做適當修改和細化。
(二)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需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行業實踐緊密相關,突出問題導向,解決實際問題。申報時須提出項目的具體研究思路和實踐路徑設計。結項時須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轉化證明材料作為驗收依據:研究成果轉化為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工作方案、行業標準等,并被政府部門采納或認可;研究成果轉化為藝術創作生產、公共服務、文化藝術資源保護傳承、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國際交流合作等實踐項目,并具有推廣價值;研究成果轉化為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對行業實踐具有理論創新和參考價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推薦工作
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文化和旅游廳(局)負責組織本地區項目申報、初選及推薦工作,每個省(區、市)推薦不超過5項,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結合職能可推薦不超過2項;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及文化和旅游行業智庫建設試點單位可推薦本單位項目1項。
申報人需填寫《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推薦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并填寫《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相關材料電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欄目下載。
(二)項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項目評審工作,擇優開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經費每項3—5萬元。
1.階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內需提交1篇以上有質量的成果要報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終成果。研究任務完成后,需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最終成果,字數3萬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項目研究周期為12個月,具體時間以委托立項通知書為準。研究周期內未完成的項目,可申請1次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逾期未結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將視情況作終止或撤項處理。
(三)申報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廳局級(含)以上領導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需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
文化和旅游部機關人員不能參與申報,同類在研項目負責人不能參與申報。
四、注意事項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委托天津市藝術研究所受理推薦項目材料。請于2026年4月20日前報送推薦材料(申報書一式3份,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yishuguihuaban@163.com。
寄送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湖北路27號天津市藝術研究所 (郵政編碼:300040)。
聯系人:韓佳芮022-23191102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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