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于征集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學基金合作專項指南需求的通知
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共同設立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2025年起更名為京津冀自然科學基金合作專項,以下簡稱“合作專項”),旨在解決京津冀三地產業中意義重大、急需合作開展研究的共性基礎科學問題,促進多學科交叉,多地區、多部門合作,推動北京(京津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持續提升京津冀在基礎研究領域的全球競爭力。
為提升項目指南質量,擬圍繞京津冀地區重點產業(領域)需求,面向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征集2026年度合作專項指南需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指南需求應來源于京津冀地區“六鏈五群”中的氫能和生物醫藥領域,氫能領域重點關注氫能制取(質子交換膜電解制氫技術、界面材料、催化劑)、氫能儲運(抗氫脆材料、有機儲氫材料、離子液體壓縮技術)、氫氣加注(熱力學多相流、系統可靠性與故障診斷)、氫能利用(氫燃料電池技術、氫燃氣輪機技術、分布式供能技術、氫氨能)中的基礎科學問題,生物醫藥領域重點關注細胞與基因治療(CAR-T/TCR-T、腫瘤微環境、自身免疫病靶點)、腦機接口(柔性電極、芯片、封裝)、類器官與器官芯片(類器官形態發生與命運調控、自動化3D生物打印、AI驅動的類器官建模與命運預測)、創新藥(AI+藥物、RNA藥物、罕見病用藥)、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用材料、醫學影像、手術機器人)中的基礎科學問題。
二、指南要求
指南需求應滿足以下條件:
1.科學性。聚焦京津冀三地產業中的共性基礎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單純技術應用。
2.包容性。不得出現明顯限制性要素,便于京津冀三地項目負責人共同申報,優勢互補。
3.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緊密圍繞京津冀三地重點產業需求。
4.安全性。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須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風險,遵循科研倫理準則,且不得含有保密內容。
三、填報要求
指南需求建議人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為北京市、天津市或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
2.具有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省部級重點類及以上項目經歷。
京津冀三地指南需求建議人每人最多可提出1項指南需求(模板見附件)。2026年度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單個項目資助額度60萬元,執行周期3年。指南需求應來源于京津冀三地重點產業需求。
請各指南需求建議人于2026年3月23日12:00前,將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學基金合作專項指南需求建議表電子版發送至聯系郵箱(bjnsf05@kw.beijing.gov.cn)。逾期不予接收。
聯系人:王老師 010-55571257
郭老師 010-55571255
附件: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學基金合作專項指南需求建議表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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