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開展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特派員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改革,擦亮福建科特派“金字招牌”,打造具有福建辨識度、行業影響力的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強化團隊協同攻關,賦能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全面振興,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服務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委辦發〔2022〕5號)、《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等七部門印發〈關于深化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助力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閩科綜〔2026〕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聚焦我省農業及涉農二、三產業,重點圍繞特色優勢農業產業全鏈條需求,組建一批專業結構優、技術實力強、服務成效好、行業影響大的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推動創新資源向產業一線集聚,破解全產業鏈技術瓶頸,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實現服務模式標準化、服務內容專業化、服務成效可視化,為鄉村振興和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堅實科技支撐。
二、團隊組建范圍
由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法人單位牽頭,圍繞農業特色產業全產業鏈需求,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服務、人才培養等工作,組建具有福建辨識度、較強創新性和行業影響力的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團隊需配備領域權威專家和核心業務骨干,可跨專業、跨領域、跨區域整合科技資源,實現全省范圍內服務覆蓋。重點支持已有科技特派員服務經驗且取得成效的團隊組建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
三、申報條件
(一)團隊構成
團隊組建須緊扣我省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聚焦農業特色產業與鄉村振興相關產業,集聚服務產業全鏈條人才,專業覆蓋產前(市場分析、政策指導等)、產中(生產管理、流程優化等)、產后(品牌建設、物流銷售等)全流程服務環節,形成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全鏈條服務能力。團隊成員年齡、學歷、職稱等結構應科學合理,與服務目標相匹配,具備相關服務經驗;核心成員5—10人,須擔任過省級科技特派員或具備省級科技特派員資格。團隊設負責人1名,須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產業服務經驗豐富、資源整合能力強,有充足時間履職,保障團隊協作專業高效;政府公務人員不得擔任團隊負責人。
(二)產業關聯度
服務方向與我省農業產業發展需求高度契合,聚焦至少1個特色優勢產業領域,已與3家及以上農業及涉農二、三產業相關企業、合作社、基層單位簽訂服務協議,建立穩定合作關系。服務范圍覆蓋2個及以上縣(市、區),精準對接多地產業需求,提升產業鏈整體效能。
(三)服務質效
近5年在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標準化生產指導等方面成效顯著,帶動農戶增收節支、社會經濟效益突出;團隊管理規范,服務對象及管理部門評價良好,具備可量化服務成果證明材料,且滿足以下條件:
項目 | 成效 |
技術攻關 | 解決產業關鍵技術難題≥6項 |
成果轉化 | 完成科技成果轉化≥3項 |
引進項目 | 獲得省級以上財政支持項目≥3項 |
人才培養 | 每年培訓基層技術人員及農戶≥200人次 |
經濟帶動 | 每年實現服務對象增收≥300萬元 |
示范推廣 | 每年示范面積1000畝 |
農戶帶動 | 每年帶動農戶100戶 |
社會影響 | 獲省級以上表彰或主流媒體報道≥5次 |
服務評價 | 服務對象滿意度高,社會口碑良好。 |
合規要求 | 團隊及成員無違法違規記錄,未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行業懲戒,無在懲戒期內的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 |
(四)支撐保障
團隊派出單位能提供必要科研設施、經費支持和時間保障;團隊及成員信譽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違法違規從業記錄。團隊有效期3年,原則上牽頭單位、負責人不予變更。
四、申報與審核程序
(一)申報推薦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牽頭單位(原則上為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按要求申報。團隊以行業技術創新團隊命名,并設立工作室,可冠領域權威專家姓名,統一名稱格式為:福建省科技特派員××(行業)技術創新團隊(專家姓名)工作室。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及相關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結合區域產業需求與服務成效擇優推薦。
推薦數量:福建農林大學、福建省農科院不超過3個;其他涉農高校1個;各設區市科技局(不含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1個。
(二)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審核,于5月3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以及申報材料一式7份報送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郵寄地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22號科技大廈。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佐證材料等,具體要求見附件。
(三)專家評審
省科技廳組織技術專家、行業管理專家組成評審組,采用材料評審、必要時答辯評審的方式,圍繞團隊構成、全鏈條服務能力、跨區域服務覆蓋、工作成效、發展潛力、目標任務等進行綜合評分。
(四)確認與公示公布
省科技廳根據評審結果,結合全省特色產業布局,召開科技特派員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擬組建團隊名單,在省科技廳官網公示無異議后,以省科技特派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名義正式發文公布。
四、其他事項
(一)正式命名團隊需與省科技廳議定3年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崗位職責與量化指標。團隊有效期3年,由推薦單位負責日常管理;期滿由省科技廳組織考核評估,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收回未使用經費,剩余經費不再撥付,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有效期內,對每個團隊給予每年不超過2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按符合省級個人科技特派員選認條件且未獲個人工作經費成員每人每年2萬元核定),經費使用嚴格執行《福建省科技特派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團隊須有相對固定服務場所,懸掛統一命名標牌,具備辦公、成果展示、試驗研究、學術交流等功能;鼓勵與縣(市、區)科技特派員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星創天地等協同共建,資源共享。建立健全組織架構、服務管理、經費管理、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制度。
(三)獲批組建團隊直接認定為省級團隊科技特派員;符合條件的團隊成員,全部認定為省級個人科技特派員,任期與團隊有效期一致。
(四)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
聯系人:徐雅穎、喻燕萍
電話:0591-87883471,0591-87883255
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團隊申報書
福建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代章)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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