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優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動(2021—2023)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本部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推進落實《“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規劃》,促進行業實踐研究、助推智庫成果轉化、發揮宣傳陣地作用,以社科研究工作全面助力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我部將于近期開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優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動(2021—2023)”。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介成果及要求
(一)行業智庫類
推介對象為2021至2023年產生或采納(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委托開展或采納利用,或由系統內單位組織實施)的行業智庫研究及實踐成果。推薦要求:研究成果被相關政府部門采納,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規劃、實施方案等;研究成果轉化為高質量的學術論壇會議、藝術創作、公共服務機制或平臺、文化藝術資源搶救及活化的展示與傳播、社會美育活動、專業人才培育、旅游宣傳推廣項目等。
(二)期刊專題類
推介對象為有刊號的正式期刊,主管單位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要求:在2021至2023年圍繞特定4個專題開設專欄或組織稿件,具有較為突出的社會影響。
特定專題為:1.思想理論研究(重點方向為“兩個結合”、新的文化使命、堅定文化自信、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構建中國話語體系等);2.文藝評論研究;3.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研究;4.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及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究。
二、推薦工作要求
(一)推薦名額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行業智庫類成果不超過5項,其中同一承擔單位不超過2項;推薦期刊專題類成果不超過4項,其中同一期刊推薦專題不超過2項。
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每單位推薦行業智庫類成果不超過2項;推薦期刊專題類成果不超過2項(其中中國藝術研究院不超過4項)。
文化和旅游行業智庫建設試點單位可直接推薦行業智庫類成果1項。
(二)推薦程序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相關單位填寫成果推薦表(附件1),按照推薦條件和名額進行審核遴選并公示。將成果推薦表、推薦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文化和旅游行業智庫建設試點單位按照推薦條件和名額遴選并公示,將上述相關材料直接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報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項
(一)遴選及推介展示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將組織專家對推薦材料進行遴選,按照程序確定優秀成果,經公示后公布名單。
優秀成果將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專欄進行集中宣傳展示,并委托相關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報道。
(二)報送材料要求
紙質版:成果推薦表、推薦匯總表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證明材料為原件或清晰復印件。
電子版:成果推薦表、推薦匯總表為可編輯文檔。相關表格電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欄目下載。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達昱岐、李明鍵,010-59881630、59882109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郵編100020
電子郵箱:whhlyyjcg@163.com(郵件名稱:“××省或單位社科研究優秀成果推薦材料”)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京公網安備 11011502003539號